导读简介描述:3月1日起,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式开始,大家通过手机APP就能完成退税或补税!
在这里,我们给大家准备了2022年最新最全的个税汇算操作攻略。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位同事: 依据政策,符合规定的情形需办理年度汇算进行退税或补税。 根据主管税务局通知,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明天开通申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功能,申报截止日期是6月30日。 如需委托单位代办汇算清缴,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21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 请大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报,参照附件完成汇算清缴。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部。 附件1: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附件2:如何自己在个税APP上完成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附件3:如何委托单位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附件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指南 XX财务部/人资部 2022年3月1日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本附件详细介绍如何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 APP 端)办理年度汇算自行申报。
首先,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后,找到并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入口。
1: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申报方式
1、简易申报:适合2021年度取得的综合收入额没超6万,且已预缴税款,需要申请退税的员工。(办理时间:3月1日至5月31日)
2、标准申报:202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的,需要通过标准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办理时间:3月1日至6月30日)
注意: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具体申报操作流程(标准申报)
附件3:如何委托单位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1:单位代为办理确认:增加电子等方式
如果不方便自行申报,你也可以选择委托单位来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由于牵扯到隐私问题,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建议各位按照附件2指引,进行自行申报。
选择委托单位办理,需要在2022年4月30日前填写并提交下表。
上表为某地方税局制作的参考表样,仅供参考。
注意:
(1)个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单位不会进行核实,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根据政策规定,申报表及相关收入、扣除等资料,需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2: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3: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可以要求单位代办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如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附件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查询及申报指南
如果在2021年度发生大病医疗费用,符合标准的可以在汇算清缴中进行扣除。
2021年度个税汇算最新变化 附:专项附加扣除等操作指南
一、个税汇算清缴最新变化:
1、添加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2、添加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3、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4、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专项扣除的内容有哪些,具体扣除标准是什么?
二、如果人员信息有变动,如何操作?
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台,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添加”——“报送”
不同的人群,填写人员信息时有所不同:
(1) 实习生
人员信息采集-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如下图:
下载更新/迁入上年数据
记得点“预填专项附加扣除”
填写申报表,可以使用“模板”,实现批量填写;1月份单位有发放年终奖的,选择单独扣除的,填写“全年性一次性奖金”这个表格,按系统操作步骤申报即可。
重点来了:2021年全年在职,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员工,2022年1月可以一次性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
一个税计算申报方法
01:预扣预缴
(1)2020年7月,税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对首次入职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以及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进行了优化:
02 汇算清缴
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照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执行;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四: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收入
五:内部退养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
六: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余额
对于缴纳年金如何在个税前扣除,我们也准备了资料
1、3%-45%超额累进税率:
2、5%-35%超额累进税率
(二)职工保险类4项
(三)劳动关系4项
(四)疫情相关4项
(五)集体所有改制1项
(六)股权激励2项
(八)外交及外籍人员24项
奥运相关外籍技术官员免税
➤政策依据:财税字〔1994〕20号
以上由东莞圣大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整理,圣大财务公司在工商注册、会计记账、各类经营许可、资质代办等领域具有十年以上的办理经验,能及时预见和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您节省办理时间和办事成本。可为您提供免费的商务咨询服务。2022年圣大人将继续以“真诚待人 用心做事”的服务态度为更多的企业老板们办好事、办成事;助力您在创业、拓业路上扬帆起航!!(1802525698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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