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认定5个常见问题

东莞圣大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阅读 2024-11-27 17:38:28

导读简介描述:答:高新技术企业必须以总机构为认定主体,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是居民企业,不能独立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机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的收支将汇总到总机构统一汇算,自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情况二:如果使用人为免税单位,无租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均不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公司起名核名、经营范围填写方法

1、问:分支机构能否独立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答:高新技术企业必须以总机构为认定主体,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是居民企业,不能独立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依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问:总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分支机构是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章“征收管理”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机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的收支将汇总到总机构统一汇算,自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如果分支机构没有按规定备案成汇总纳税机构,则该分支机构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也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按照25%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问:我公司6月份发现2020年有一笔进项税额是用于个人消费了,在发现的当月做进项税额转出就可以吗?

答:进项税额转出时间需要根据具体的进项税额转出原因来判断:

(1)如果抵扣当期符合抵扣条件,后来因为用途发生改变等原因需要转出,那么在改变用途的所属期转出就可以;也就是用于个人消费的当期转出。

(2)抵扣当期就不符合抵扣的条件,那么一般需要更正到抵扣的所属期。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4、问:无租使用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由谁申报缴纳?

答:首先,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纳税,无租使用土地需要分情况来判断:

情况一:如果使用人为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需要由使用单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情况二:如果使用人为免税单位,无租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均不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情况三:如果是出租和承租方均为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土地,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各地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可以参考以下两种情况:

(1)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同时代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2)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提示:如果是有租使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享受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用地仅指国家规定的免税单位自用的土地,而免税单位将征税范围内的土地出租,无论承租方是否为免税单位,出租方均应依照税法规定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问:我公司负责家电售后的是小规模企业,返回厂家的家电,厂家给我打款,现在收到收到的款项计入往来款,附件有什么要求吗?

答:如果确定你公司只是代收代付,厂家打的售后问题家电的赔偿款,由你公司全部转给消费者,你公司可以挂往来,所需留存备查资料包括:

(1)你公司代收消费者问题家电明细;

(2)你公司将问题家电转给厂家的清单;

(3)厂家打给最终消费者的款项明细。

→ 公司起名核名、经营范围填写方法

本文地址:http://www.zgcaiyu.com/article/info/634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zgcaiyu.com/article/info/634

关键词标签:企业纳税高新技术单位土地使用税

咨询交流
高新企业认定5个常见问题
微信扫一扫

 

 
联系我们 阅读
在这茫茫的网络里,网络让我们相遇
历经13年行业经验,加上网络的推送
足以证明我们的坚持,努力、实力和可信
或许我们是初次相遇,但绝不能擦肩而过
让彼此加上微信,以备后续之需
更希望我们携手,彼此走的更远
关 闭